### 張女士的購房困境:20萬定金能否退還?
**問:張女士遇到了什么問題?**
答:張女士和丈夫看中了杭州九堡某樓盤的房子,已經簽了定金協議并支付了20萬元定金。但由于銀行貸款未能批下來,他們想放棄購房,但開發(fā)商不愿意退還定金。
**問:為什么銀行貸款批不下來?**
答:銀行表示張女士和丈夫的銀行流水不達標,無法貸出500萬元。他們需要重新提供收入證明和銀行流水。
**問:開發(fā)商的態(tài)度如何?**
答:開發(fā)商的銷售李小姐表示,之前已經確認過貸款沒有問題,認為張女士是因為想反悔才找借口。開發(fā)商目前不同意退定金。
**問:定金到底能不能退?**
答:這要看具體情況。如果張女士支付意向金的時間早于開發(fā)商取得《商品房預售許可證》,那么開發(fā)商收取意向金的行為可能不合法,應當退還。但如果意向金支付時間晚于預售許可證取得時間,且雙方同意轉為定金,那么根據合同法,張女士可能無法要求退還定金。
**問:律師有什么建議?**
答:律師建議購房者在購房前應充分了解自身貸款能力、開發(fā)商的預售許可證情況以及當地政府的房地產調控措施。只有在了解清楚后簽訂協議并支付款項,才能規(guī)避法律風險,保障自己的合法權益。
**總結:**
購房是一件大事,涉及的資金和法律問題都很多。張女士的案例提醒我們,在購房前一定要做好充分的準備和調查,避免類似的經濟損失。